意見指出,要加快人工智能新產品新服務新場景示范應用,促進人工智能進千家萬戶、進千商萬店,培育形成消費新增長點新動能,帶動人工智能新技術新產品迭代升級,開辟人工智能新產業新賽道,更好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關于加快“人工智能+消費”發展的實施意見

6月18日,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入實施“人工智能+”行動的意見》和《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提振消費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有關部署,推動人工智能與消費深度融合,培育消費新增長點,形成消費新動能,商務部等八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加快“人工智能+消費”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為意見全文: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充分發揮我國超大規模市場、消費場景廣闊、消費數據資源豐富優勢,加快人工智能新產品新服務新場景示范應用,促進人工智能進千家萬戶、進千商萬店,培育形成消費新增長點新動能,帶動人工智能新技術新產品迭代升級,開辟人工智能新產業新賽道,更好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二、提升人工智能+商品消費

(一)增加人工智能產品新供給。完善人工智能新產品研發機制,加快推出新一代人工智能手機、智能電腦、智能電視,推廣智能家電、智能廚衛、智能照明等智能家居產品,推動消費電子產品和家居家電產品更新換代。培育智能穿戴消費市場,加強人工智能眼鏡等新產品研發推廣,重點打造實時翻譯、移動支付等顯示度高的消費場景。加力支持智能網聯汽車發展,帶動智能化車載終端消費,打造“人、車、家”全場景聯動的智能產品生態。推動人工智能與腦機接口、增強現實(AR)、虛擬現實(VR)、混合現實(MR)等技術融合,研發推出一批國際領先、消費潛力大的新產品。

(二)促進人工智能機器人消費。以市場需求為牽引,支持研發具備多模態感知和場景自適應解決能力的人形機器人,帶動四足、仿生機器人等機器人產品迭代升級。面向“一老一小”等重點人群,加快養老機器人、陪伴機器人、人工智能生活助手等新型人工智能產品應用示范,提升情感陪伴、健康監測、移位助行、智慧家務等能力。

(三)建設人工智能商品首發平臺。辦好世界人工智能大會,不斷提升國際影響力,打造成人工智能產品展示窗口、中國方案發布平臺。支持人工智能商品首發首展,用好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中國國際消費品博覽會、全球數字貿易博覽會等展會平臺,展示人工智能新產品新服務。支持人工智能企業開設品牌專賣店、展示體驗中心,舉行新品發布活動。組織“人工智能進萬家”活動。

三、擴大人工智能+服務消費

(四)推動人工智能+居家服務。促進生活性服務業智能化升級,提高服務標準化水平。加快普及智能掃拖機器人、智能冰箱、智能廚房設備等產品,提供個性化、智能化家庭生活服務。開展數字家庭建設,推廣智能全屋定制等新模式。研究將智能家居及服務應用納入“好房子”建設指南,加快人工智能技術在“好房子”建設應用。

(五)加快人工智能+養老服務。優化全國養老服務信息平臺,打造全國養老服務“一張網”。指導養老服務機構運用人工智能技術,布局信息化管理、智能安防等技術系統,配備智能護理機器人、康復機器人等產品,設置智能養老產品集中展示專區,提供安全、智能的養老服務。開展智能養老服務機器人結對攻關和場景應用試點,加快智能產品在家庭、社區和養老機構等場景應用驗證和迭代升級。開展家庭智能化、適老化整體改造,支持購買智能化安全風險防范預警設備。

(六)發展人工智能+文化旅游。推動人工智能賦能旅游,與行程規劃、票務辦理、導游導覽、酒店預訂等全鏈條深度融合。支持國家4A級及以上旅游景區、國家級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等文旅消費場景打造人工智能+實景體驗項目。指導旅游景區配備人工智能眼鏡、人工智能耳機等智能產品,提供人工智能+導游導覽等服務。積極推進人工智能賦能文化產業發展,鼓勵利用人工智能技術輔助開展戲劇、音樂、舞蹈、美術、沉浸式體驗等創作,豐富優質文化產品供給。

(七)促進人工智能+住宿餐飲。加快酒店業智能化升級,推動酒店服務機器人、客房語音控制系統、自助入住設備等應用。應用人工智能技術提升境外人員酒店入住服務便利性。引導開展智能餐飲建設,在機關、學校、醫院等推廣“智慧食堂”,推動自助取餐柜、智能識別結算系統、自助咖啡機等智能化設備應用。

(八)提升人工智能+教育教學。推動人工智能賦能教育強國,開展生成式人工智能教育專用大模型建設項目,推動大模型從課堂走向應用。升級教育數字化基礎設施,打造智慧課堂示范標桿。推動研發人工智能輔助學習助手、教師智能助手等人工智能教育終端產品,創新智能學伴、智能教師等人機協同教育教學新模式。提升教師數字教學、智能教學能力,培養智能時代的新型教師隊伍。

四、推動人工智能+商業創新

(九)促進人工智能+批發零售。加快發展智能零售,實施零售業創新提升工程,結合老舊街區廠區改造提升,推動老舊商業購物中心改造、步行街商圈智能化升級,建設智慧商店、智慧商圈。開展“千集萬店”改造提升,推動農產品批發市場、菜市場、商品交易市場等商業設施智能化改造。

(十)推進人工智能+電子商務。推動電子商務與人工智能深度融合,賦能運營、客服、設計、營銷、直播等全場景全流程。創新數字人直播、虛擬體驗等沉浸式消費場景,優化智能客服、智能推薦等個性化消費體驗。推廣創意內容生成、智能質檢系統等工具,提升運營效率。鼓勵電商平臺開設“人工智能+消費”專區。

(十一)推廣人工智能+物流配送。加快發展智能物流,結合國家物流樞紐等總體布局,支持智慧物流園區、智慧港口、智慧倉庫建設。利用人工智能技術完善縣鄉村三級智能物流配送體系,推廣自助提貨柜、智能快件箱(信包箱)等物流終端,提高偏遠地區物流配送覆蓋面。穩妥發展無人配送,在工業園區、學校、山區等劃定區域,開展低速無人車、無人機等設備試驗應用。

五、加強“人工智能+消費”推廣

(十二)建設“人工智能+消費”集聚區。指導國際消費中心城市、消費新業態新模式新場景試點城市和國家人工智能創新應用先導區因地制宜布局“人工智能+消費”集聚區,建設一批人工智能體驗中心,促進人工智能新技術新服務新場景示范推廣。鼓勵以商業綜合體、步行街、景區、博物館、養老機構等公共場景為重點,開展人工智能產品租賃、共享、試用等新模式創新,促進商業應用和普及推廣。

(十三)創新應用場景。制定“人工智能+消費”應用場景建設指引,建立“人工智能+消費”領域應用開放清單,開展“人工智能+消費”典型案例遴選。建設消費領域重點行業國家人工智能應用中試基地,推動高價值場景規模化、商業化落地。組織“人工智能+消費”場景對接活動,促進供需匹配。支持開展智能體應用創新。鼓勵通過融資租賃等方式創新發展人工智能應用場景。

六、優化“人工智能+消費”環境

(十四)加大財政等資金支持力度。統籌用好現有資金渠道,推動人工智能技術在消費領域的普及應用,落實好數碼和智能產品購新政策,鼓勵地方在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框架內,自主制定實施補貼政策,重點支持“人工智能+”行動明確的新一代智能終端等消費。用好個人消費貸款財政貼息政策支持消費者購買人工智能相關產品。鼓勵金融機構圍繞消費者購買人工智能產品的金融需求開發相關金融產品和服務。發揮國家人工智能產業投資基金作用,助力“人工智能+消費”發展。

(十五)完善消費基礎設施。結合“車路云一體化”應用試點等工作,面向智能網聯汽車、城市無人配送車等應用需求,適度超前布局智能化路側基礎設施、邊端算力、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等城市智能設施。

(十六)健全“人工智能+消費”標準體系。加快實施《國家人工智能產業綜合標準化體系建設指南》,編制人工智能終端基礎技術、安全可信、互聯互通、行業應用等產品標準。建立人工智能終端智能化分級標準與評估體系。完善“人工智能+消費”領域標準化技術組織,加快制定相關標準。推動跨行業跨品牌互聯互通、內外貿標準認證體系銜接,提高國際標準話語權。

(十七)筑牢安全防線。在消費領域大模型研發、設計、訓練、部署、運行各環節,加強網絡安全、數據安全、內容安全等安全能力建設。健全“人工智能+消費”監管機制,加強消費者信息保護,完善大數據算法、消費欺詐等治理措施。

各有關部門要強化協同配合,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各地相關部門要因地制宜,加大創新探索力度,推動各項措施落實落地。商務部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工作機制,加強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適時總結經驗,做好宣傳推廣,為“人工智能+消費”發展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責任編輯:陳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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